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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三网融合 国民应是最大赢家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6月09日00:49

  三网融合 国民应是最大赢家

  言殊

  经过五易其稿的峰回路转,“三网融合”终于迎来柳暗花明———6月6日上午,国家三网融合协调小组会议闪电通过“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试点城市选拔赛的发令枪也将由此打响。媒体报道说,广电总局成为了最大的赢家———依据方案,广电将负责IPTV(网络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管理,包括EPG计费管理、通过有线网开展完整的互联网接入、数据传送和IP电话业务。

  “三网融合”之于社会大众生活的影响,此前媒体已做过各种各样的憧憬;如今“三网融合”曙光初露,媒体更会浓墨重彩。美好憧憬将要成为现实,大众理应欢呼雀跃。但不必讳言的是,大众等待这一天,已等得太久;而“试点”又将何时结束,试点能否成功,则尚在未知之数。诚如很多识者所言,“三网融合”的障碍不在技术,而在利益分配———这是“三网融合”久拖不决的根源,也是“三网融合”前景不明的主因。

  回顾“三网融合”的过程,就是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你来我往、讨价还价的过程,最大程度为本部门保持、争取利益的过程。在这个利益博弈过程中,显然少了一个真正的主角,那就是全体国民———“三网融合”是“国有”的事情,理应最优先保证国民的利益,比如让国民早日从“三网融合”中优化生活品质与工作效率,以及享受更低的资费。按说,不管是广电总局还是工信部,都是国家的一个行政部门,它们都应该首先是国民利益的代表,但遗憾的是,它们最先考虑的却是下属企业的利益。两部门互使绊子的情形,可谓“吃相难看”。

  对于两个部门的争持不下,有网友一语惊人:“将两部合为一部,利益就一致了!”信然。换个方式说,推进“三网融合”,应有一个超然于两部门利益之上的机构单独操作,而不是如现在这样,让两部门来谈判、确定方案,然后报“协调小组”拍板。当然,“三网融合”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让两部门针锋相对地博弈,有助于呈现双方利益、困难所在,但结果却是,两部门各说各话、互不相让,让“三网融合”陷入旷日持久的僵局。

  好在终于柳暗花明、曙光初现。至于有人担心“三网融合”会不会形成新的垄断,资费上调是不是又有了新的理由,则未免言之过早。值得关注的,是试点能否顺利,试点中两部门会不会依然相互掣肘。更值得关注的是,相关政策的走向以及三网融合的管理模式,诸如能否像互联网一样对个人、企业、组织敞开大门,涌现出数以万计的“网站”;“三网融合”又将为受众提供哪些信息,以及何种程度的信息;“三网融合”对传统媒体将造成怎样的冲击,对新兴媒体将形成多大的推动;“三网融合”会否促使广电总局在诸多管理政策上趋于宽松……对这些,人们依然充满想象。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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