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10日发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政府共批准烈士213人,均为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中央一次性投资5亿元改造资金,实施全国133个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工作。截至2009年底,全国共有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单位1137个;烈士纪念建筑物15723处,其中纪念馆(陈列馆)1076个,零散烈士纪念建筑物7622处。
同时,我国大幅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着力推进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推动了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对国防事业和军队建设的保障更加有力。
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630.7万人,比上年减少2.5万人。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20.0亿元,使599.9万优抚对象享受了优抚医疗保障。
军休安置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2009年全年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1.9万人。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得到较好落实,服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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