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0日电(记者卫敏丽)民政部10日发布的《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2009年我国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有246.8万对,比上年增加19.9万对,增长8.8%,粗离婚率为1.85‰,比上年增加0.14个千分点。
其中,民政部门登记离婚180.2万对,比上年增长12.0%,法院办理离婚66.6万对,比上年增长1.1%。
报告认为,从近五年情况看,离婚人数逐年上升,平均增幅为7.65%,说明我国已婚男女收入及个性越来越独立,自我意识越来越强。
同时,2009年全国办理结婚登记1212.2万对,比上年增加113.9万对,增长10.4%。其中:内地居民登记结婚1207.5万对,比上年增加114.3万对;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7万对,比上年减少0.4万对。粗结婚率为9.1‰,比上年上升0.8个千分点。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粗结(离)婚率是指当期登记结(离)婚宗数除以当期的平均人口数,这种算法也是国际惯例。
另据了解,2009年,民政部积极推进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化,全国共有704个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解决了编制、工作经费和办公场所问题,婚姻登记规范化达标单位累计1500多个,达标率为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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