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个国家9日在捷克布拉格达成一份国际规则,同意将纳粹所占犹太人资产物归原主或归还给合法继承人。
按美联社的说法,这份规则为开先河之举,但不具约束力。
依据规则,针对要求归还纳粹1933年至1945年所占资产事宜,这些国家应加快办理程序,确保过程更为透明。同时,那些申请财产损失的人应不受约束、有权使用当地、地区和国家相关档案。
美国国务院犹太人大屠杀事宜特别顾问斯图尔特·艾森施塔特说:“我们在给(大屠杀)遇难者及其亲人迟来的公正方面取得巨大进展……这是65年来第一次。”
经济学家悉尼·扎布鲁道夫2007年发布一份研究报告,大屠杀发生前,犹太人当时在欧洲拥有100亿美元至150亿美元资产。
报告说,这些资产大都被纳粹强占,从未归还或作出赔偿,以当前价格估算,相当于1150亿美元至1750亿美元。
以色列驻捷克大使雅科夫·莱维对这一结果“感到满意”。“我们已协商近1年,起起落落,但最终文件事实上提及我们关心的所有问题。”
2009年6月在布拉格举行的一次国际会议上,与会代表同意就归还事宜展开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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