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扁家弊案,台湾高等法院二审今天宣判,陈水扁由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为20年徒刑。不过,依照往例,高院询问庭后,合议庭当庭宣示是否交保的机率并不高。
陈水扁到目前已经被羁押五百二十九天,他向台湾高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依照往例,高院询问庭后,合议庭当庭宣示是否交保的机率并不高,而是会在六月二十三号羁押到期前,以书面通知裁决结果。
台湾高院审判长邓振球曾向扁家表示,只要扁家在瑞士的7亿元(新台币,下同)能够汇回来,扁交保的可能性就很高。
据悉,从五月一号起,扁家存在瑞士的两千一百万美元,已经陆续汇回了一千一百多万美元,还有三百万美元在进行交割中,这三百万美元今天原则上会汇回台湾,争取交保机会。
今天上午十点,陈水扁被一审的无期徒刑改判20年徒刑,罚金1.7亿元,褫夺公权10年,吴淑珍也被改判20年,罚金2亿元,褫夺公权10年,陈致中被判一年两个月,罚金3千万,黄睿靓被判一年,缓刑四年,罚金2千万。刑度都比一审还轻。
据报道,高院今天宣判扁家弊案,包括了国务机要费、海外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四大案,共计有十名被告,包括陈水扁、吴淑珍、陈致中、黄睿靓、陈镇慧、马永成、林德训、蔡铭哲、李界木、和郭铨庆。
(责任编辑:李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