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炸弹欲报复别人不料反炸伤自己
本报讯(记者 宁军实习记者 赵瑞利通讯员 郑越超 张波) 本打算报复老板,结果反而炸伤了自己,导致左手被截肢。昨日,垂着左臂坐在被告席上受审的马永辉话语不多,在最后陈述中,只说了句“我没话说”。
“子弹”恐吓,老板给了钱民警报了案
去年11月18日,南二环一汽车钥匙店老板刘某收到隔壁邻居转交的一包东西,拆开后发现竟是3颗子弹,包子弹的白纸上写着一个账号,要他汇6060元钱,署名是“李××”。次日刘某向对方账户内汇入1000元。两天后,西安市劳教所管教民警王某同样接到了一个包着2颗子弹的纸包,纸条上满是威胁、恐吓言辞,并让其向指定账号汇入2000元。王某随即报警。
同年11月26日晚7时,太白南路和科创路十字北80米处的一个厕所内传出一声巨响。随后,有人发现厕所里一年轻男子受伤,双手血肉模糊。警方勘查现场发现,地面上散落着红色塑料袋碎片、数块金属碎片、变形损坏的碱性电池、细铜丝及黑色的爆炸残留物。
爆炸牵出敲诈案 受伤者就是作案者
经查,在爆炸中受伤的男子正是汽车钥匙店老板刘某以前的学徒马永辉,而给刘某和民警王某送子弹敲诈的也是他。原来,2006年4月,马永辉因敲诈被处劳教两年,2008年1月解除劳教后,马永辉去北京当保安,并上网认识了重庆男子徐宇。聊天中,二人商量寄几颗子弹吓唬当初马在劳教所时的管教民警,并由徐宇在网上枪模店以每颗1.5元的价格买了十余发子弹。随后,他们分别将“子弹”托人转交给“拖欠工资”的老板刘某和民警王某。
不料,两人只收到1000元,于是马永辉准备自制炸弹炸掉刘某的店面。此后,二人买来硫磺粉、木炭等物自制了爆炸装置。去年11月26日晚,二人携带爆炸物行至太白南路与科创路十字时,马永辉进入厕所检查,不想爆炸物突然爆炸,受伤的马永辉当场落网。今年初,逃跑的徐宇被重庆警方抓获。
出庭受审时称无话可说
昨日上午,雁塔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坐在被告席上的马永辉左臂袖口处显得空荡荡的,原来,爆炸致使他的左手受伤被截肢了,左眼视力也受损不轻。
雁塔区检察院认为,马永辉、徐宇的行为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和敲诈勒索罪。因二人对罪行供认不讳,法庭决定以普通程序简化审理。除了未对自己的行为做出辩解,在最后陈述中,马永辉也只说了句“我没话说”。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