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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媒体:陈水扁服刑10年就可假释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2日10:12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被控机要费等六大案,二审刑度从一审的无期徒刑减为二十年,如果最后判刑确定,只要服刑十年就符合假释条件,羁押时间全数可折抵刑期。

  陈水扁被控的犯罪事实都在“总统”任内,且集中在二零零五年以前;依当时的假释条件,无期徒刑只要服刑十五年,被判有期徒刑的初犯只要服刑二分之一,就可以声请假释。

  陈水扁曾因为“蓬莱岛案”被判刑,但已逾五年,不会构成累犯;也就是说,如果他被判刑二十年定谳,服刑十年即符合假释资格,而且羁押期间可以折抵刑期。

  扁家“海角七亿”能否汇回,成为扁能否保释的重要因素之一。陈水扁辩护律师石宜琳昨天在庭上表示吴淑珍告知,昨天会汇回总价约三百万美金的十八档证券,但特侦组晚间表示,仅汇回一档。

  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指出,昨天汇入台银专户一档证券,合计已转移五十一档,市价共约七百万美元,目前尚有十七档约两百九十多万美元的证券尚未转移。

  扁家在瑞士存有两千一百万美元,就是俗称的“海角七亿”,扁家以现金及证券等方式持有,目前已汇到特侦组指定账户的现金有四百五十二万九千多美元,而六十八档证券中,已汇回五十一档;现金与股票合计折合台币约四亿元。
(责任编辑: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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