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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九部门联手整治非法用工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12日10:26
  人民网大连6月12日电 (王金海、张世安)近日从大连市人力工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监察、民政、国土房屋、卫生、工商、安监、总工会9个部门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针对大连市劳动用工形势和特点,本次专项行动确定三方面重点检查内容:一是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采矿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二是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三是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

  全市有关部门将按照管辖分工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对可能涉嫌非法用工场所和用人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非法用工及使用童工等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将无合法证照情况通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负责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拐骗和拘禁劳动者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商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有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负责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和对作业场所职业健康进行监管,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卫生部门负责检查并处理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规定的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及时提供救助。监察机关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失职渎职等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工会组织负责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专项行动期间,劳动者可拨打12333咨询电话或登陆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有关政策法规,提高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在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据了解,近年来,大连市不断加大整治非法用工力度,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城镇地区已鲜有非法用工案件发生,但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的小砖窑、小矿山、小作坊、小型加工厂、小型维修部等“五小”用工场所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非法用工问题,制约了大连全域城市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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