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国际要闻 > 域外华闻

美起诉最大仿冒案 两华人被定罪涉案金额过亿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2日14:15
  中新网6月12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编译报道,美国助理司法部长布鲁尔(Lanny Breuer)11日宣布,52岁的林中(Chong Lam)和42岁的陈少容(Siu Yung Chan,均为译音),因从中国大量走私进口仿冒的名牌手袋和皮夹等商品到美国,10日被陪审团定罪。

  在这件重大的仿冒名牌商品案件中,维吉尼亚州里奇蒙的联邦陪审团把这两名华人被告各判定一款共谋罪、两款非法买卖仿冒品,以及两项非法走私仿冒品进入美国的罪名。司法部称,仿冒品价值超过1亿美元,是美国起诉仿冒案件中,规模最大的一件。

  检方指控住在纽约的林中、陈少容和其它同谋,共同经营制造、进口和批发仿冒品的庞大国际业务,而且林、陈两人在美国和其它国家主持至少13家公司,旗下至少有八座工厂专门制造手袋,包括大量仿冒名牌的手袋。

  呈庭证据显示,从2002年到2005年10月31日,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在来自中国的好几个货柜,查获大批仿冒的名牌手袋、皮夹等货品。

  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的后续调查,发现林、陈两人利用他们控制的不同公司名义,从中国走私进口超过30万个仿冒的名牌手袋和皮夹到美国。

  ICE调查人员2008年1月持搜索状,在被告设在纽约市曼哈顿的美国公司查获大约1500箱仿冒品,包括Burberry 、Louis Vuitton、Gucci、Coach、Fendi、Chanel和其它名牌的冒牌货。同样的真品估计市价超过1亿美元。

  有关当局正试图没收被告的不法所得,包括他们利用旗下公司以及纽约三处产业的名义,转移到美国和海外银行户头的金钱。这些资产都已由法庭下令冻结。

  本案预定9月15日判刑,林、陈两人被判定的共谋罪最高得判处五年徒刑和罚款25万元,每一款非法买卖仿冒品罪最高得判处10年徒刑和罚款200万元,每一款走私罪名最高得判处五年徒刑和罚款25万元。

  本案第三名被告,41岁的袁艾瑞克(Eric Yuen),2008年1月一起受到起诉,可是10日获判无罪开释。
(责任编辑:肖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