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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图书馆无本市户口不能借书 引发热议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6月13日07:45
小朋友在图书馆内看书(资料图)

  网帖曝乌鲁木齐市图书馆借书规定歧视外地人

  核心提示:亚心论坛发了一篇名为“外地人就不能分享图书馆的书么?”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有些网友对市图书馆的不给非乌鲁木齐市户口的读者办理借书证的做法提出异议,认为此种做法有损公平。

  亚心网讯(记者:杨洪英)近日,有网友在亚心论坛发帖,对非乌鲁木齐本市户口以及集体户读者不能在乌鲁木齐市图书馆办理“借书证”的情况提出疑问,认为市图书馆做为乌鲁木齐的精神文明窗口,不应将“外地人拒之门外”。帖子一发出,引起了网友的普遍关注,网友纷纷跟帖发表了自己对此事的看法。6月9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乌鲁木齐市图书馆的相关工作人员。《《点击此处,查看原帖《外地人就不能分享图书馆的书么?》

  据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介绍,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外地人员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经常变更,很容易造成借阅出去的图书难以收回。

  “这样的方式不合理,乌鲁木齐做为一个开放城市,未来新疆的外来人口肯定会更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就没有户口方面的限制,市图书馆怎么就不能学学自治区图书馆的做法呢?”网友李女士说到办借书证有户口限制一事颇有不满。

  乌鲁木齐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也有一些读者向他们提出异议,这种操作方式也存在了很长时间了,他们还无法改变,因为根据发改委的规定,图书馆不可以向读者收取押金。图书属于国有资产,如果不能保障借出的图书能够归还就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所以只能做出这样的规定。

  目前市图书馆还是存在一些丢书的现象,但工作人员表示,本市户口的读者有固定住所,在登记的时候可以具体到门牌号码,相对比较容易找回。

  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书馆的读者只需携带身份证和一张一寸照片,交纳100元的使用费,就可以办到一张有效期为三年的借书证,凭借书证每次可借出两本书,自借书之日起28天内归还即可。

  当记者谈到区图书馆的操作方式时,乌鲁木齐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说:这个情况我们也知道,因为馆内的图书种类繁多,但很多书的收藏有限,且有的图书已不再出版,我们得有效保障图书不丢失。

  不少外地读者认为此种做法有损公平,有网友跟帖说:“我就租住在南湖附近,才毕业一年多哪有钱买房子,只有集体户口,平常就挺喜欢看书的,市图书馆这样做,想要看书还得舍近求远,我们完全可以想些别的办法来防止丢书,不见得每一个外地人借书都不还吧,这样一刀切的方式对我们来说是不公平的,我们新疆要招徕人才,留住人才,就必须打破这种排斥外地人的做法。”

  据乌鲁木齐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已尽可能的照顾到外地读者,首先,前台会把不能办借书证的原因告诉大家,一般情况下都可以获取读者的理解。其次,允许大家出具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交纳一元钱办理临时借阅卡,凭卡可以在乌鲁木齐市图书馆为大家所提供的区域内阅读图书,但是不能将图书带出。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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