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卫生部通报郴州工业氧医用:医院书记严重失职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13日09:53
  人民网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贾玥) 卫生部今日发布对于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的通报。通报指出,经调查,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在氧气采购和使用环节均存在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问题。该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丈夫陈和平(系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提供方便,使无证生产医用氧的公司长期为该院提供氧气。李细莲工作严重失职,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了患者利益。

  通报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相关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有法不依。未能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理念,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在医用氧采购、供应、使用、监督等环节未能严格按要求执行。同时,该院在医用氧管理相关环节上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内部监管不到位,医院管理亟待加强。医院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责任心不强,忽视医疗质量与安全,形成了下级不汇报、上级不监督的不良工作作风。

  据了解,事件发生后,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中共郴州市直机关纪工委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综合办副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并免去行政职务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主管副院长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兼北院院长、药剂科原主任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等人党内警告处分。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已移交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卫生部要求各地医疗机构要从此次事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理念,将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落实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各地要将医用氧统一纳入药品管理体系,按照《药品管理法》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要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医院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据介绍,近期卫生部将组织开展全国医疗机构医用氧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活动,并将其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 (来源:人民网-时政频道)
(责任编辑:肖尧)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