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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违建别墅强拆工程已停业主愿自拆 物管违法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06月13日14:40
保安一夫当关,阻碍记者拍照 田恩祥 摄
保安一夫当关,阻碍记者拍照 田恩祥 摄

  广州二沙岛宏城花园有关清拆工程第二日就没动静?城管部门解释———

  15栋违建别墅业主已服软

  ■新闻继续追

  羊城晚报记者 田恩祥

  二沙岛宏城花园违建别墅强拆第二日就没有了动静?市城管局称,15栋别墅业主已经服软,表示愿意自拆。律师表示,别墅违建,物管公司有失职的嫌疑,应承担不作为的责任。

  清拆工程停下来

  昨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再次前往二沙岛宏城花园看到,小区加强了安保措施。有摄影记者在宏城花园外的粤台路上拍违建别墅,受到保安的制止。“我不允许你拍小区内的房子!”该记者想换一个地方拍照,没想到该名保安居然踩着单车一路跟随,一直将记者从小区外最东侧的潭月街送到最西侧的砥柱街,记者始终无法正常拍照。

  记者在别墅区外围发现,小区内几栋围闭的别墅内没有任何声响,透过缝隙也见不到一个人。前日开始清拆的宏达径1号和宏兴径17号别墅,直到昨日下午4时,脚手架都还没拆完,工地里面也静悄悄地,不见城管执法队和工程队施工人员,小区内外的道路上,也见不到执法车辆和工程车。保安告诉记者,上午还有清拆的施工人员在进进出出地施工,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下午清拆的工程停下来了,也没看到施工人员了。

  广州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昨日上午有拆除施工,下午确实没有进行强拆。他解释称,违建别墅业主有了新动向,昨天下午,宏城花园已经召开业主大会,已有部分违建业主准备联名上书区政府要求宽限一个月实施自拆。他称,这些业主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方案,“只要他们改正错误,我们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

  物管不作为属违法

  宏城花园业主私自违建,物管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根据2007年刚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在负责宏城花园物业管理的广州城建开发物业有限公司宏城花园服务中心贴出的一份《宏城花园住户装修管理须知》上,记者注意到确实有类似规定:业主在加设或更改室内装修时不可影响楼宇结构及公共设备,装修不能侵占公共区域和超出原建筑物高度,禁止占用公共区域施工;业主在室内进行任何工程,必须实现确定该项工程是否抵触有关政府之法律条例,若所进行工程不符合有关法律条例,业主须将改变部门恢复原貌。

  但是,这样一个连城管执法队员都不能随便进入的别墅区,确实出现竞相攀比而违建失控的情况,63栋别墅有61栋都有不同程度的违建。

  “业主违法建设,物管有权利制止,也有义务制止,不作为就是违法!”广州的陈律师表示,物管保安禁止记者拍照,是为了讨好违建的业主,以能够继续保持该小区的管理权。

(责任编辑:李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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