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两岸民众尽快感受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利益,双方在充分照顾彼此关切的基础上,就协议中的早期收获计划充分交换意见并取得重要共识,即在协议生效后一定时间内开始对部分产品实行关税减让,并在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实施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早期收获计划涉及的产品在项目数、金额、比例上均达到相当的规模;涉及的服务业别开放,也已充分考虑彼此的需要。双方同意,在协议生效后,尽快展开后续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协议的商谈。
此外,双方就临时原产地规则、适用于早期收获的服务提供者定义、双方保障措施等协议附件内容进行磋商,并基本达成共识。
双方认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为两岸经贸合作搭建制度化的平台,并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对增进双方的贸易与投资关系、扩大双方经济合作领域,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环境等方面,都将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双方表示,将加速“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工作进程,以争取在第五次两会商谈时签署协议。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