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通报郴州市儿童医院使用工业氧事件——— 本报讯 卫生部13日对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郴州市儿童医院)予以全国通报,称其在氧气采购和使用环节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问题。该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使无证生产医用氧的公司长期为该院提供氧气,被处以开除党籍,行政降两级处分。
2010年4月,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被曝光。卫生部责成湖南省卫生厅对此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并做出严肃处理。鉴于该事件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极坏,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予以全国通报。
通报称,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党总支书记李细莲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丈夫陈和平(系郴州市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提供方便,使无证生产医用氧的公司长期为该院提供氧气。
针对湖南省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北院使用工业氧代替医用氧事件,卫生部13日表示,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国医疗机构医用氧以及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专项检查活动,并将其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重要内容之一。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