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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为吞丈夫百万元财产 两次雇凶作案打伤丈夫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2010年06月14日12:17

  一对离异男女组成新家庭后,生活了几年就争吵不断,最后闹起了离婚。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妻子报假警、作伪证、告假状,最后雇凶伤夫。是什么原因让这名女子走上了歪路?

  报假警,还找人作假证、在网络恶意散布谣言

  为了百万房产 妻子上蹿下跳

  阳洋(化名)在区直某单位工作。2003年,已离异的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样是离异的王丽丽(化名)。两人很谈得来,很快从相识到相恋,不到3个月就结婚。起初,小两口过得很幸福,但因夫妻俩性格方面的原因,几年下来,生活中不断出现冲突。

  2008年,夫妻开始闹离婚。2008年4月29日中午12时许,王丽丽与阳洋在南宁市新兴苑小区家中发生争执,进而有肢体碰撞行为。王丽丽报了警。王丽丽对民警说丈夫打了她,并指着家里的烂椅子和玻璃瓶碎片称,这些都是丈夫用来打她时打坏的。阳洋则称,他和妻子发生争吵,自己一怒之下将饭厅的两张椅子砸坏,并非用这些家具打人。

  经派出所民警调查,认定此案不构成刑事案件。鉴于双方系夫妻关系,派出所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09年2月份,王丽丽再次报警称,她被丈夫殴打。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王丽丽身上未有伤,也没有目击者证明王丽丽被打。几天后,王丽丽称有朋友目击了她被打的一幕,并转交给民警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民警调查后发现,王丽丽不仅报假警,还找人做假证。

  王丽丽为“扳倒”丈夫,又私下到医院找人开具假病历、假伤情鉴定,从2008年6月以来,多次到自治区、南宁市市妇联、各级政法机关、甚至中央有关部门“告状”。2008年下半年以来,王丽丽多次在网络恶意散布有损其丈夫个人名誉、有损调解单位的谣言。

  在有关部门多次调解中,王丽丽提出要丈夫承认曾将她殴打致伤,并向她道歉,同时保证离婚时“净身出门”,将所有财产、房产归她名下,她才同意调解。阳洋则认为当前的局面,是妻子恶意所造成,无法接受妻子的无端指责、诬告和所谓协议离婚的苛刻条件,只有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王丽丽与丈夫共有4处房产,价值上百万元。

  在饭馆协商离婚时被打,回到家中又被抢劫

  协商离婚无果 丈夫两次被打

  2009年2月23日下午,王丽丽约阳洋到南宁市长湖路一家私房菜馆里协商离婚一事。阳洋刚进菜馆,就被几名男子莫名殴打受伤。阳洋称,打伤他的凶手是妻子指使的,他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要求惩办凶手及幕后操纵者。但他的指控,在当时还缺乏有力证据。

  2009年12月8日12时许,在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某区直单位宿舍内,一名中年男子头部被击伤,导致大量出血,昏倒在地,家中物品被翻乱,现场一片狼藉……伤者正是阳洋,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警方初步调查得知:当阳洋回到家时,被两名男子打晕。作案人员抢走一个钱包及一部手机,钱包内有人民币约2700元和银行卡等,盗走两部手机和一个坠子。

  青秀公安分局经过审查,将该案分别立为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案进行侦查。今年3月,此案交由刑侦二大队成立专案组负责侦破。因案件初期工作掌握的线索十分有限,加上王丽丽是以“告状人”的身份出现在侦查员的面前,导致案件侦破思路被干扰,案件侦破一度陷入僵局。

  4月底,在深入调查走访时,民警获得一条重要线索:一宁明县籍男子与犯罪嫌疑人特征极为相似。民警3次赶赴宁明县展开秘密调查。4月28日晚7时,专案组在宁明警方的配合下,对该名男子住所进行清查。细心的民警发现,该男子脖子上佩带的一个吊坠,与阳洋家中失窃的坠子极为相似。

  经依法搜查,民警在该男子家中搜出部分赃物,确定该男子是本案的嫌疑人。案件有突破后,侦查人员于4月28日、30日和5月28日将嫌疑人张某、梁某、王丽丽抓获归案。

  为让丈夫摁手印,妻子要求凶手将丈夫打晕

  两名凶手被抓获 方知妻子是元凶

  几名犯罪嫌疑人交待了事情的经过:2009年初,王丽丽为获取利益,指使梁某纠集他人,择机潜入丈夫家,用暴力手段强迫阳洋在她自行伪造的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并承诺事成后给梁某好处费2万元。

  梁某见有好处费,就答应找人实施犯罪,并事先收到1万元。随后,王丽丽多次带梁某到阳洋的居住地和工作地踩点,并告知阳洋的活动规律。梁某为实施犯罪,找到张某和姚某做帮手。

  2009年12月初,王丽丽再次督促尽快动手,又给了对方2500元。她把阳洋房门的钥匙和事先已伪造好的协议书交给梁某。王丽丽特别交代梁作案时,要让阳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按手印,也不要让阳洋看到他们,一定记得戴上头套,并说如果阳洋反抗就动手打。梁某等3人怕阳洋反抗按不了手印,决定采用电击的方式完成任务。

  去年12月8日上午,梁某等3人携带事先准备好的电击工具、头套、尼龙绳、封口胶、协议书等作案工具,窜至阳洋家中。梁用钥匙打开阳洋家门,张和姚立即潜入家中等候伏击,而梁某到小区门口等阳洋回来,以便电话通知张和姚。张和姚在阳洋家乱翻,盗走两部手机和一只坠子。当时,阳洋刚进家门,就被张用电棍电击。阳被电击几下后未晕倒,姚某击打后将阳洋扳倒在地。阳洋大喊“救命”,张某见状拿起鹅卵石将对方击晕。3名嫌疑人在逃跑时,又抢走了阳洋身上的钱包、手机。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丽丽涉嫌故意伤害罪和伪证罪;犯罪嫌疑人梁某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和伪证罪;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伪证罪。6月10日,几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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