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15日电(记者范春生)从6月起,辽宁省将利用5个月的时间,对全省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集中清理,目的是查找出存在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区别轻重缓急,分类进行处理。
据悉,本次规章清理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初完成。此前的5月31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本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主要围绕以下三类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一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经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含有加重企业负担、地方保护、行业保护、违反规定的乙肝项目检测等方面内容的;二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政策的规定不一致的;三是规章之间、规范性文件之间明显不协调的。
据介绍,清理工作完成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将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失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对清理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不力,逾期未完成清理任务或者经过清理予以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仍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和部门,省政府将予以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re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