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5月20日,在泰国首都曼谷,“红衫军”成员在泰国皇家警察总部等候登记回家。当日,数千名结束在曼谷集会的“红衫军”在接受登记和安全检查后,乘坐政府安排的车辆返回各自所在的府。 新华社记者 陈铎 摄
新华网曼谷6月15日电(记者 史先振)泰国刑事法庭15日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由,拒绝11名“红衫军”领导人提出的保释请求。
与此同时,法庭还批准警方依据刑事诉讼法,继续羁押这11名嫌疑人。
支持泰国前总理他信的泰国反独裁民主联盟(“红衫军”)5月19日宣布结束在首都曼谷的集会后,包括其核心领导人威拉·穆西卡蓬、纳塔武·赛戈和永·都集拉甘在内的11人先后向警方自首并被羁押。
根据泰国政府实施的紧急状态法,警方可不经起诉羁押嫌疑人最多30天。15日,羁押期满30天,这些嫌疑人的律师向刑事法庭提供每人100万泰铢(约合3.08万美元)保释金,请求保释他们。
目前,这些人面临违反紧急状态法和恐怖主义等罪名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死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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