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亮点
本报记者 李光明
不久前,安徽省淮北市的15家企业把招聘台设进了安徽省白湖监狱管理分局的监区,今年将刑满释放的90名淮北籍服刑人员中有69人与这些企业签订了就业意向协议,只要服刑人员愿意,刑满释放后就可以直接到签约企业工作。而这样的进监招聘会在安徽省每个监狱、劳教场所每年都要开展多场。
这可不是为了应景而作的“秀场”,而是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双向定点联系”所确定的“必修课”,每年各市司法局组织社会力量进监所开展帮教活动、组织企业进监所开展就业推介会等活动需在4次以上;监狱劳教单位年度指派民警到市司法局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也需在4次以上。这些都被安徽省司法厅实施的各市司法局与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和警官职业学院双向定点联系制度确定为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制度、常态。
双向联系优势互补 司法行政系统职能较多,各级司法局与监狱劳教的职能也有明显的不同,以往都在各自领域“封闭运行”,甚至老死不相往来。但是,安徽省司法厅实施的“双向定点”联系制度,则“强制”要求各市司法局与监狱劳教单位“走亲戚”,而且还规定次数,以保持“热度”,防止只是形式上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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