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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将决定是否解封龚如心遗嘱 陈振聪仍要化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17日09:15

陈振聪官司缠身愁苦困

  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千亿元遗产案中被判败诉的商人陈振聪,遭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以涉嫌伪造遗嘱等指控拘捕,律政司为尽快将涉案的2006年遗嘱进行指纹验证,经2个月时间与华懋慈善基金及陈振聪一方周旋后,陈振聪仍坚持要派专家“监场”化验遗嘱,及要求验证DNA,由于三方都未能达成协议,最终各方同意于18日向主审法官林文瀚拿取指示,以及交由林官定夺。

  律政司于本年4月中正式入禀高院,索取龚如心的2006年问题遗嘱,遗嘱垫底纸及盛载该两份文件的北京大学信封,拿往特区政府化验所作刑事化验,以查究上述3份文件上有否任何人的指纹,律政司表明2006年遗嘱作刑事调查,各方都不能反对,惟陈振聪一方却提出多项条件,令律政司无法接纳,决定把事件带上法庭解决。

  媒体得悉,陈振聪一方日前透过齐佰礼律师事务所回复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唐立品,表明陈振聪初步不反对律政司就2006年遗嘱申请“解封”,但强调当警方委派化验师进行2006年遗嘱验证时,陈振聪的代表律师以及陈一方聘请的指纹专家亦要在场“监察”整个手指纹测试过程。陈振聪亦申请取回2006年遗嘱,以便再次进行多项验证,包括DNA、笔迹、手指模等。

  据知,律政司强烈反对容许案中“嫌疑犯”派专家“监督”警方就2006年遗嘱的化验过程,认为此举违反刑事调查程序,陈振聪亦向律政司提出多项条件,包括再次申领2006年遗嘱供他的专家进行DNA、笔迹、手指纹、纸质等化验。律政司认为陈振聪绝不能取走案中“证物”,仅同意陈振聪一方可在政府化验所中进行上述连串化验,律政司方面亦会派出化验师监察整个验证过程,确保遗嘱不被干预。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高露云律师事务所一度担心律政司化验遗嘱会造成损毁,日前已向英国专家寻求专业意见,得悉任何文件只能进行一次指纹化验,指纹化验必须以化学物质涂上涉案遗嘱,除令遗嘱变成浅红色外,亦难再进行其它如笔迹及DNA检验,希望律政司方面慎重考虑事件,但并不反对遗嘱作刑事调查。

  消息指,律政司鉴于陈振聪要有律师专家在场监察的做法,律政司将申请把遗嘱“解封”一事交由法庭去定夺,并于本周五由原审法官林文瀚开庭处理,聆听三方大状陈词后,再评估现阶段把遗嘱作指纹验证的逼切性。

  陈振聪于本年2月2日被法庭裁定败诉后,翌日被警方拘捕,指控他涉嫌伪造遗嘱,扣查33小时后,准陈以500万元现金担保外出,至本年10月初向警方报到。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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