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188万名市民须交回报税表的限期6月3日已届满,据了解,仍有大量未依时交回报税表。税务局提醒市民须尽快交表,因迟交报税表乃属违法,上年度便有1.35万宗个案,因未依时交报税表或资料等事项被检控及定罪,较对上一年度大增50%,未交表及交失实报税表而被罚的市民,共向库房额外贡献了近5亿元(港元,下同)罚款。
据报道,香港税务局5月3日已向全港204万人发出个别人士报税表,当中188万名收取传统纸张报税表的市民,按规定须于一个月内,即6月3日(两周前)前填妥及交回报税表。虽然税务局发言人暂未能评论本年度逾期报税的情况,但透露截至5月底只收到30%多报税表,税务局称将向逾期未报税者发出最后通知书,促马上报税。
迟交大增55% 罚款达2910万元 税务局指出,市民若迟交报税表或资料、或填报不正确报税表乃属违例,并视乎违例情节轻重,可被罚款或检控。若这些个案不涉蓄意瞒税,一般毋须监禁,但按《税务条例》最高可被罚款1万元以及加上等于少缴税款3倍的罚款。
以2009/2010年度为例,即有13527宗涉“没依时提交报税表或资料或其他涉雇主违例事项”的个案被检控及定罪,较2008/2009年度大增55%。被定罪者包括雇员及雇主,他们共被罚款2910万元,即每个案平均罚款2150元。
另外,1.6万人则因填报不正确报税表或作不正确陈述(如漏报收入或申索原本无权申领的免税额),被税局征收了多达4.85亿元罚款以代替起诉,即每人平均须缴罚款近3万元。
网上报税可减迟交风险 不过,税务局发言人强调,若事件涉蓄意提交不真确报税表以瞒税,则非单单罚款可了事,被检控者最高可判监3年。
接近税务局消息人士指出,要减低迟交报税表的机会及争取更长的报税时限,市民可考虑开设“税务易”户口在网上报税,因网上报税时限达两个月,以今年为例,最后限期为7月3日,较传统纸张报税表的回覆限期长一倍,兼且不会有寄失报税表的风险。
不过按税务局数字,网上报税至今仍未算普及,因以2010年发出的204万张个别人士报税表为例,只有16万张即7.8%是电子报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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