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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安局推干部交流新规定 迎来送往就地免职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17日10:21
  人民网重庆6月16日电(记者 崔佳)重庆市公安局近日再次推出干部交流新举措:主城区13个公安分局的173名派出所所长全部异地交流任职。当日召开的动员部署会要求,交流所长必须在会后次日全部到任履职,实现工作无缝对接。

  据了解,这次173名所长参加交流,加上前期干部公选期间新任交流到岗的34名所长,目前全市主城区13个公安分局的207名派出所所长全部实现了异地交流任职。

  重庆警方负责人介绍,此次派出所所长大交流是重庆市公安局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有利于保护干部,促进公正执法和廉政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培养锻炼干部,提升基层领导能力水平。”

  据介绍,此次重庆主城区派出所所长交流采取四种方式:一是提拔性交流。将具有一定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派出所优秀年轻干部,交流任职到治安形势复杂、综合能力要求高的派出所工作;二是激励性交流。把忠诚可靠、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实绩突出,长期在偏远偏僻地区、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派出所领导干部,交流到城区派出所工作;三是任期性交流。规定派出所所长在本人成长地任职,参加公安工作即在本分局工作任职或任职时间满8年等情况的所长必须跨单位交流;四是回避性交流。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凡所长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本人任职分局工作地,必须跨单位交流。

  为确保此次交流工作迅速平稳推进,重庆警方制定了严明的纪律规定,对拒不服从组织交流决定,交接期间出现重大问题,搞迎来送往吃喝的,就地免职,并按公安机关“十条禁令”严肃处理,确保令行禁止。

  重庆市公安局还组成13个工作组,到各个分局进行点对点工作对接,确保交流工作顺利进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和主城公安分局全部放弃端午节休假,明确分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政工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连夜开展交接对接。同时,要求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分局领导逐一与所长见面谈心,体现人文关怀,引导交流干部以积极健康心态迅速投入到新岗位。
(责任编辑:徐永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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