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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渝试点直购电一次性获批 大规模推广仍困难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10年06月18日01:36

  直购电“悬空”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颖晖 上海、江苏报道

  根据电监会6月3日发布的消息,浙江、江苏、重庆直购电输配电价格获批,输配电价按用户等级划分为三段,一般、110千伏、220千伏。

  相对于5月份直购电试点的低迷,6月三省市获批无疑是对市场的强心剂。

  华东一直是国家直购电试点先行者,包括浙江和江苏在内,已有4个省份获得直购电输配电价格的批复。最早的是安徽省在2009年底获得发改委批复,并且开始了一家用户企业的试点;随后,福建亦获得发改委审批,并进行了6家用户企业的试点。

  5月中旬,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称输配电价是阻挠直购电试点的主要原因,因此,外界均认为,此次浙江、江苏与重庆输配电价获批引发市场对直购电及电力改革的乐观。

  不过,从本报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由于上述输配电价格没有真实反映电网的输配电成本,直购电及电力改革前景仍显迷茫。

  多省试点获批

  直购电是指电厂和终端用户之间直接交易,电网只收取特定的输配电费的电力交易方式。从而打破现有电网企业独家买卖电力的格局,减少电力交易中间成本,并为后续电力改革铺路。

  南京电监办价财处处长季刚勇对本报记者透露,包括南京电监办、江苏省经信委等在内的多个部门正在制订直购电试点的具体交易实施细则,“现在正在做直购电的交易名单,包括用户和电厂”。

  用户方面,季刚勇表示,有资格进行直购电交易的用户线路接入等级必须在110千伏以上。此外,江苏省的直购电试点将实行合同制,即用户与电厂一对一进行配对然后签订合约,“直购电合约时间不少于一年”。

  季刚勇还透露,直购电试点合同有两种。一是现有电价不变然后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另一是实行煤电联动,即煤价涨时,电价也涨,反之亦然。

  在最能影响电厂效益的发电指标上,参与直购电的电厂并不能获得额外的发电指标,按现有政策,每个电厂都有相应的发电指标(即电厂可发电量,超出发电权的电量将无法上网),进行直购电将扣减相应原来的发电指标。

  多省试点获批,是否意味电改提速?

  华东电监局市场监管处处长谢敬东认为,此次三省市直购电试点输配电价获批亦不能证明直购电试点步入加速轨道,“三省市的方案在去年底就上交中央,现在获批当属正常”。

  谢敬东则认为,节能减排工作日益受得重视,比如近来史无前例的多部委联合的电价大排查,直购电试点作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部分,将从中获得推力。

  事实上,此前直购电试点一度遭遇挫折。2009年6月底,电监会联合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推行直购电试点。

  但在2010年5月中旬,电监会新闻发言人谭荣尧对外表示,由于缺少输配电价标准,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推进工作受阻。

  “直购电试点是国家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加快电力市场化的重要举措。”季刚勇表示,5月底中央政府显示了推动直购电试点的决心。

  2010年5月底,《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0〕15号)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

  “要尽快扩大直购电试点的范围,从省内扩大到区域。”谢敬东表示,现在直购电试点存在让地方变相实行电价优惠的可能,“这与直购电试点的初衷不符,只有扩大到区域,才可以防范直购电对高耗能企业的变相扶植”。

  输配电价之困

  “能解决输配电价,是直购电试点最大的成果之一。”谢敬东直言,在此次浙江、江苏、重庆获批的直购电试点方案中,最重要的内容莫过于输配电价格,“因为这个一直是困扰电改工作的难点”。

  令人意外的是,在江苏省物价局工业品价格处处长丁琳眼里“这(输配电价)是最容易制订的价格之一”。

  据丁琳介绍,在直购电输配电价格制订过程中,发改委下发了输配电价格计算公式,因此“只要向公式里面填数据即可”。

  在整个输配电价制订过程中,省级电网仅提供电量等基础数据,并不提供参考电价,用丁琳的话来说,“电网对输配电价没有影响力”。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力监管部门的人士透露,发改委上述公式计算输配电价的基本思路是终端销售电价与电厂上网电价之差,是为了推动直购电工作的“权宜之计”,并不能真实反映输配电成本。

  据上述人士介绍,对真实输配电成本的计算需要涉及电网资产,考量电网的资产回报率,但由于电网主辅业还未完全分离,因此无法获得电网的资产回报情况,也就不可能计算出真实的输配电成本。

  这一计算方式已引起国内专家的担心,上海大学自动化系教授邹斌对此不无担忧,“直购电试点可能变相成为电网的让利行为,小幅让利电网还可以接受,但将阻碍直购电的大规模推广。”

  不过,季刚勇则比较乐观,通过直购电试点可以建立一个交易平台,等把真实输配电价核算出来后,可以直接替换。

  谢敬东透露,华东监管局希望向华东进行直购电试点的省份规定发电权总量及时间:在三年的时间内,电厂参与直购电的电量必须在直购电框架内出售,而用户参与直购电的电量也必须在直购电框架内买入。

  不过,季刚勇表示,由于发改委在对直购电试点输配电价的批复中没有规定时限,因此只能按行业惯例规定一年时间,“一年的时间应该不会变更”,但季刚勇与谢敬东均强调,“建立电力价格市场形成机制才是直购电试点的最终目标”。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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