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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进口自四国水合肼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来源:北京商报
2010年06月18日01:37

  商务部:对进口自四国水合肼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报讯 (记者 苏玲)征收反倾销税5年期满,原产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水合肼仍不能“肆无忌惮”地进入我国市场。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称,应国内水合肼产业的申请,决定自截止日起对进口水合肼进行期终复审调查,调查期间将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5年6月17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征收反倾销税,自2005年6月17日起实施5年。今年4月16日,商务部收到国内水合肼产业代表提交的反倾销期终复审申请书,表示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进口自上述四国的水合肼对我国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损害。商务部审查认为,这一申请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水合肼是重要的化工产品,是生产农药、染料、显像剂、抗氧剂的原料。去年上述四国倾销水合肼价值近400万美元。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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