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杰)罗思晟在负责国家体育馆安防设备采购的项目投标前商务接洽时,收受供货商给的好处费45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罗思晟有期徒刑5年。
罗思晟现年38岁,硕士研究生文化,原是北京北控电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北京电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6月至2008年7月间,罗思晟负责国家体育馆安防设备采购的项目投标前商务接洽工作,其中北京华星威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想成为供货商,就两次给予罗思晟好处费45万元。公司在罗思晟的帮助下,如愿成为供货商。
去年7月被查获归案后,罗思晟的家属帮助他退缴全部赃款45万元。庭审中,罗思晟自愿认罪,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思晟的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数额巨大。鉴于他积极退赃,自愿认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5年。
宣判后,罗思晟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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