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写入突发应急预案
新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颁布 种类“扩容”至51种
本报讯(记者李洁)针对一些地区出现持刀伤人等校园安全事件,本市在最新修订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特意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纳入全市应急处置体系。
市政府昨天公布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2005年公布的旧版相比,此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将种类从34种“扩容”到51种。
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引人关注的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旅游突发事件、药品安全事件、重污染天气、恐怖袭击、植物疫情、铁路行车事故等内容,均被纳入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之中。
不仅如此,预案中还明确指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主责部门。比如,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事件的处置主责部门为市委教育工委;重污染天气为市环保局、新闻舆论事件为市委宣传部、旅游突发事件的处置主责部门为市旅游局和市体育局等。
新版应急预案还有明确的时间限定,如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须在“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的时限内,向市应急办上报详细信息等。如涉及到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或学校等特殊场所,还需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突发事件追责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
与旧版本相比,“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是新版应急预案的鲜明变化。
预案中明确规定“北京突发事件应对,纳入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职责绩效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调查评估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今后,各应急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各区县、各重点地区,都将定期接受市应急委的评比考核,如成绩突出,表彰奖励;如未完成任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