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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区扩至全市 将打破“一市二法”

来源:新京报
2010年06月21日02:03
  昨日,在厦门举行的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上,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透露,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

  专家认为,国务院此举是在批复海峡西岸经济区后对福建省经济快速发展的又一项重大政策扶持举措,核心是建立闽台之间更加密切的经济往来和金融合作,建立闽台区域金融中心。

  特区将打破“一市二法”

  记者了解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在东南沿海城市设立了5个经济特区。除了厦门经济特区外,还包括深圳、珠海、汕头、海南4个经济特区。这5个经济特区是经国务院批准实行计划单列,享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从目前发展情况看,5个特区的发展水平不相同。相比厦门和海南,深圳、珠海、汕头发展速度更快一些。

  目前,厦门经济特区主要包括厦门岛内,而岛外区域并没有纳入特区范围。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厦门经济特区遇到了难题。

  2009年7月,厦门市长刘赐贵在向厦门的各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作政情通报时称,20多年来,厦门经济特区范围一直没有改变,岛内是特区,岛外不是特区,这使一些工作不好开展。比如说,厦门市正在鼓励企业向岛外发展,但只有岛内是经济特区,企业搬出去反而吃亏,这对厦门经济整体发展有影响。其次,全国人大常委会赋予了厦门特区地方立法权,但是立法权只适用于特区范围内,岛外不适用,这造成了“一市二法”的尴尬局面。

  对于厦门经济特区扩大至全市后对于厦门经济的影响,厦门集美大学财经学院金融系教授谢绵陛认为,厦门经济特区扩容最直接的影响是解决了“一市二法”问题,厦门市经济的整体布局也会更有规划性和前瞻性。从吸引台资的方面来说,厦门也能够借助于与台湾的地缘优势发挥自己的优势。

  厦门将成闽台金融中心

  为什么国务院和福建省选择厦门作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谢绵陛分析,除了地缘优势外,厦门是福建省金融体系比较完备的城市,同时厦门的金融业与台湾的金融业也有着很深的渊源。“我知道目前厦门的银行业已经和台湾的金融业进行了合作。举一个例子,台湾的企业是厦门银行的股东之一。”

  国台办经济局前局长、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表示,将两岸金融服务中心落户在厦门,对于福建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厦门将成为闽台区域金融中心。

  同时,两人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谢绵陛认为,从这几年的实践情况看,两岸来自民间的金融机构创造性发挥是不成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如何制订“先行先试”的产业政策,如何引导金融企业广泛参与。

  刘震涛也表示,闽台区域金融中心不能简单地定义为只为福建与台湾的金融企业服务,应该有国内外更先进的金融企业参与进来,提升该区域的国际化水平。

  本报记者 邢世伟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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