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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婴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身亡 当地紧急善后

来源:新民晚报·新民网
2010年06月21日03:00

  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 七个月男婴当日身亡

  该男婴在中山市沙溪镇防保所接种;有关部门与家属正在协商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

  前日9时许,一名七个月大的男婴在中山市沙溪镇防保所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当日12时其出现神志不清等症状,家属将其送往隆都医院。至14时05分,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家属就死者死因及赔偿数额与院方及有关部门进行多次交涉。目前,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口服疫苗约4小时后身亡

  6月19日9时左右,段楷(男,2009年11月17日出生,湖南人。现与家人住在沙溪镇云汉村)由其父等亲属带到沙溪镇防保所按期接种疫苗。防保所医生经咨询家长幼儿健康状况后,判断无免疫禁忌,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进行了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的登记,10时左右在预防接种窗口由当班医务人员进行了该疫苗喂服。按医嘱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由幼儿亲属带离防保所。

  据其亲属叙述,幼儿返回途中睡着,到达后继续独自一人睡觉,无异常情况,至中午12时左右发现幼儿神志不清,呼之不应,口唇肢端发绀,然后送到沙溪镇隆都医院。经医院检查发现幼儿深昏迷,无自主呼吸,无心跳,全身皮肤苍白、冰冷,口腔内可见较多胃容物。医院立即组织抢救,该市博爱医院专家也到场指导抢救。经全力抢救,患儿仍未恢复心跳、呼吸,至14时05分,宣布患儿死亡。

  家属情绪激动索赔50万

  事件发生后,隆都医院立即报告该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专家4人到达医院了解情况,向家属陈述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家属情绪激动,于15时后组织了30多名亲朋、同乡至隆都医院,并将亡童尸体放置在医院会议室桌上。虽经反复劝说,家属既不答应移走尸体去冷冻,也不同意由院方搬运冰柜至会议室存放尸体,也拒绝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检查死因。同时,还要求补偿150万元,后经反复劝说,将补偿金降至100万元,再降至50万元。

  当地成立紧急善后小组

  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部署医院、防保所、公安等有关部门迅速成立紧急善后小组,决定:一是对家属继续劝解、商谈,在事件原因未明、责任分担不清的情况下,本着人道精神,先行给予补偿;二是查清死者家属亲缘关系;三是因幼儿是在医院外死亡,必须查清死因。但建议由红十字会先行补偿20万元的方案,遭到家属多次拒绝。

  院方从家属15时后放尸体于医院会议室开始,就反复劝说将尸体冷冻妥善保存,但至20日2时左右,家属仍执意拒绝,并将医院门诊部大门破坏。院方在公安及相关部门配合下,实施强制性清场行动,将尸体交由该市殡仪馆妥善保管,并现场告知家属,可随时应要求安排车辆送家属前往探视。清场期间,双方都有个别人员有皮外伤。

  20日上午,该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沙溪镇政府、隆都医院、沙溪防保所等与事主方进行了再次商谈。目前,此事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新快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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