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6时许,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民政局副局长高某明在与正局长梁某发生口角后,挥起铁锤怒击对方头部,随后冲上民政局办公楼5楼欲跳楼轻生,幸而被众人劝下。事后,警方遂将其带走调查。头部受伤的梁局长被送院救治,头部缝了三针。(6月20日《广州日报》)
虽然这是一起平常的打人事件,但由于正副局长的身份悬殊,因此副局长锤击正局长事件平添了耐人寻味的成分。换成是普通人打人,未免引人瞩目。民政局副局长究竟为何要锤击正局长,背后的隐情是什么?让人颇多猜疑。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副局长锤击正局长发生在单位,实属不该。副局长锤击正局长“锤”出了什么,这一“锤”为我们撩开了官场风云变幻明争暗斗的虚幻面纱,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以我之见,副局长锤击正局长实乃权力之争的导火线,毕竟,同处一室难免“鹬蚌相争”,况且他们还是一正一副的局长呢。官场上的明争暗斗,历来就有,副局长锤击正局长可以看成是一种明争,因为他们公然在公众场合“发力”。从另个角度来看,亦可视为一种暗斗,因为副局长锤击正局长让人一头雾水、匪夷所思。既然打人不是解决问题的良方,副局长为何依然我行我素,难道就不怕因此丢掉乌纱帽?
常言道:“虎之力于人不啻倍也。”但“虎用力,人用智”,笔者不明白副局长为何选择锤击这种武力方式解决问题,即便是副局长武力胜人一筹,难道就有资格“坐大”?显然,官员靠打架不是“保职升职”的办法,要真正让仕途有为,关键在于自己是否德才兼备,有没有这个能耐服众。笔者在想,副局长锤击正局长如此招人耳目,这种冲动的爆发,想必积怨以久,瓜葛不少,只是我们没有发现罢了。可是,哪有纸包得住火的?只要他们心有芥蒂,仍然存在着权力之争,迟早会出事。
副局长锤击正局长,可以说是事件发展的一种必然。虽然两人曾是大学同学,但权力的介入一旦逾越了情谊,就算是大学同学也没面子可给。古有公孙楚与其兄公孙黑争相娶妻,今有副局长锤击正局长,同室操戈并没有伴随时代的演化而消停过。有句话说得很到位:“人治官场不能明争必然暗斗。”此话套用在副局长锤击正局长这件事上,再合适不过了。
提及同室操戈,笔者犹记得2007年,由于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在分歧,四川宜宾市高县档案局正副局长在办公室发生矛盾,并由最初的语言冲突升级为肢体冲突,在该县干部职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最终双双被免职(2008年9月2日《重庆晨报》)。同样是正副局长的打人事件,四川宜宾如此处理,广东茂名会不会效法这一招呢?期待此事能有一个满意的善后处理。 [作者:黄云香]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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