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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侨报:日警察枪杀华人案即将公审的法律意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1日16:35
  中新网6月21日电 《日本新华侨报》20日刊文说,一起日本警察开枪射杀中国研修生罗成的案件,长达5年才进入公开审理阶段,不可能不让在日中国人产生情绪上的反应。但是,在这个时候,理智地认识日本、了解日本,或许更有必要。我们有理由期待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若此,这个案件将超越一般的“日本人对中国人”的这种民族意识的认识,其法治建设的意义是重大的。

  文章摘编如下: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6月17日决定,将于10月21日第一次公开审理日本警察枪杀中国研修生罗成一案。2006年6月23日,日本栃木县警员平田学在盘问罗成时遇到抵抗,于是开枪将其射杀,罗成死时年仅38岁。事后,平田学因“特别公务员暴行凌虐致死罪”被起诉受审,至今已经进行了6次预审,10月21日将进行第一次公开审理。

  在日本司法制度里面,诉讼时日之长,往往是在日中国人不能理解乃至不能接受的。但是,这是由日本司法制度决定的,对其中涉及到中国人受害的案件不应动辄将其上升到种族歧视、偏见的角度去认识。日本的刑事诉讼完全以公判程序为中心,而公判程序实行的是彻底的“口头主义”和“直接主义”,任何细微的事项都必须提到法庭,经过繁琐的程序才可以认定,并且法庭程序没有时间限制,这样就形成了案件久拖不决的现象,小的案件拖上两三年,大的案件则拖上十年二十年才能结案。日本上个世纪90年代发生的沙林毒气事件,经历了长达10多年的跨世纪审判,至今尚未彻底结案。但是,这不代表日本司法部门对事件制造者麻原彰晃的偏袒。当然,日本司法中奉行的这种“久拖不决主义”近年来也遭到社会的广泛批判。要求法庭审判“充实化”和“迅速化”,正在成为日本司法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

  此外,还应该看到,在日本警察射杀中国研修生罗成的案件中,日本检察方面与日本法院方面的认识是不同的。日本宇都宫地方检察厅2008年7月曾经认定此案为警方正当防卫,决定对平田学给予“不予起诉”的处分。但是,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在罗成家属向法院提出审判请求后,最终在2009年4月接受请求,决定审理此案。这种法院对检察厅诉权的否定,实际上也是日本司法改革中对“起诉独占主义”的一种否定,代表着日本法制变革的一种方向。

  据报道,检方律师称,本案的争论焦点在于开枪是否正当。公审时将传唤目击者和办案人员等出庭作证。罗成的妻子也将从中国四川到日本出庭陈述。我们有理由期待日本宇都宫地方法院做出公正的判决,更期望此案能够在加速改革日本司法制度中的“久拖未决主义”、“起诉独占主义”方面起到标志性的作用。若此,这个案件将超越一般的“日本人对中国人”的这种民族意识的认识,其法治建设的意义是重大的。(丁虹)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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