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9名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孔强摄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郑妍
6月21日下午3时,上海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在江苏省徐州市,对一起贩卖、运输毒品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犯罪团伙案进行公开宣判。贩卖、运输毒品主犯戚汉忠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非法买卖枪支主犯刘涛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他7名被告人被判处16年至1年3个月不等刑罚。
去年6月8日零时30分许,刑满释放的武汉无业人员戚汉忠持票进入上海铁路局徐州站候车大厅,欲乘坐1113次旅客列车返回武汉,因形迹可疑受到徐州铁路公安处公安人员盘查,并当场从其携带的行李中查获红色颗粒可疑物993粒、手枪1支和子弹3发。
经检验,红色颗粒为甲基苯丙胺,净重43.1克;查获的枪支是发射以火药为击发动力的适配枪弹的改制枪支。警方随即组织侦查,自6月11日至8月13日,先后将6名同案被告人抓获归案,另两人分别携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检验,涉案枪支是以火药发射为动力,可以击发并具有杀伤力。
经审理查明:去年4月,戚汉忠在武汉市接到李某(另案处理)电话,获悉赵某(另案处理)要与其在徐州做毒品生意,遂至徐州与赵某就毒品交易事宜进行商议。返回武汉后,戚先后3次将在毒贩处购得的共计150克“冰毒”运至徐州,以5.4万元的价格卖给赵某和李某。之后,戚通过电话指使同居女友谢华或通过同案被告人郑自忠购买“冰毒”和“麻古”,经包装后3次交由长途汽车司机等人带至徐州。戚拿到毒品后,以9.45万元的价格,将162.5克的“冰毒”和2000余粒“麻古”卖给李某、赵某等人。至案发时,戚在两个月内6次自行或指使谢华非法运送、销售的毒品数量达555.2克,谢华两次非法购买、运送毒品数量达225克,并非法销售毒品12.5克,戚、谢的行为均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郑自忠非法销售毒品130.2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还查明,戚汉忠在2008年9月间,还通过谭诚从刘涛处以1万元价格购得1支自制仿“64”式手枪和3发子弹。当年11月间又购得手枪和子弹,然后以1.4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从中赚取差价。
本报徐州(江苏)6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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