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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年87名县处级以上官员落马 数量逐年递增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06月22日08:53

  3年间,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55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落马87人,这是今天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的消息。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雷万亚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司法工作人员成为渎职侵权犯罪的两大主体。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345人,司法工作人员134人,上述两类人员共计占立案总人数的89.03%。

  据介绍,2007年至2010年5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455件538人。其中玩忽职守类犯罪223件236人、滥用职权类犯罪132件164人、徇私舞弊类犯罪87件118人、侵权类犯罪9件13人、其他犯罪4件7人;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87人(含厅级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16.17%。已提起公诉301人,法院审结222人,判决有罪221人、无罪1人。

  雷万亚分析说,重庆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主要发生在涉农、司法和安全生产三大领域,共查办危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补偿、扶贫赈灾以及退耕还林、种粮直补等支农惠农政策实施中的渎职犯罪125人、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134人、事故类渎职犯罪146人,共计占立案总人数的75.28%。

  此外,涉黑案件也成为渎职侵权犯罪新的热点。自去年6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共查办涉黑案件中的渎职犯罪34人。这些涉案人员充当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犯罪,为犯罪分子称霸一方、牟取暴利提供便利条件,或者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逃避处罚。

  从已经查办的案件看,重庆市渎职侵权犯罪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干部犯罪增多。2007年为18人、2008年为21人、2009年为33人。

  渎职侵权犯罪的另一个特点是主要集中在玩忽职守类和滥用职权类犯罪,但滥用职权类和徇私舞弊类犯罪上升比例超过玩忽职守类犯罪,侵权类犯罪呈下降趋势。200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玩忽职守类和滥用职权类犯罪人数,占立案总人数的74.35%。与2007年相比,2009年玩忽职守类犯罪上升12.07%,滥用职权类和徇私舞弊类犯罪则分别上升229.17%和135%,侵权类犯罪则下降62.5%。

  雷万亚说,涉案人员主要集中在基层,且年龄呈年轻化趋势。涉案人员中83.8%分布在基层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其中不满35岁年龄段人员,2009年比2007年上升115.79%。

  同时,行政执法人员与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均呈上升趋势,其中行政执法人员上升比例较大。与2007年相比,2009年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上升146.67%,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上升31.25%。

  雷万亚介绍说,新领域、新罪名犯罪呈上升趋势。与2007年相比,2009年全市查办新领域、新罪名渎职侵权犯罪28人,上升46.67%。

  本报重庆6月21日电

(责任编辑:n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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