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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教师因“有偿家教”受处分 其中2名被低聘一级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6月22日09:54

  9教师“有偿家教”受处分

  其中2名造成较坏影响的教师被低聘一级

  南方日报讯(记者/罗莎)自4月1日开始试行《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以来,截至目前,已有9名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因顶风违反“五不准”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查处,其中2名造成较坏影响的教师,受到“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处分。

  6小组暗访教师违规情况

  3月10日,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五不准”》,给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20天进行自查自改,并对这段时间接到的投诉电话进行了反馈。截至3月底,教育部门已接到近百个有偿家教的举报投诉电话,涉及29所中小学校及相关教师,举报的情况比较复杂,既有公办学校的在职教师在外从事有偿家教的,也有民办学校的教师鼓动或参与补课的,还有一些是参与民办学校组织学生补课的。

  4月1日开始,根据群众有效投诉和举报线索,市教育局组织了6个明察暗访小组,通过现场查看、录音录像、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和反复核实后,按照教师管理权限,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和《行政查处通知书》,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作出处分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违规教师所在学校不得参与评优

  截至目前,已有9名在职教师因顶风违反“五不准”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查处。这9名教师均为公办学校教师,有的教师受到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有的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晋级等的资格,扣发从事有偿家教期间的绩效工资。其中2名因从事有偿家教影响较坏的教师受到“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当年年度考核认定为基本合格”的处分。有教师违反“五不准”规定的,学校及校长不得参加本学年的各级别、各类型的评优、评先、嘉奖活动。

  市教育局昨日对正在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再次叫停,并告诫违规者不要抱任何的侥幸心理,明察暗访小组一直在行动,只要有效投诉,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new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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