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陕西省委决定:陆治原同志任中共榆林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万恒、钱劳动、马宏玉同志任中共榆林市委常委。
免去李统计同志中共榆林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免去井剑萍同志中共榆林市委常委、委员职务;免去郭宝成、刘汉利同志中共榆林市委常委职务。
陆治原同志简历: 陆治原,男,汉族,1964年8月生,陕西绥德人,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学博士,会计师,现任榆林市委副书记。
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学生;
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陕西省延安财经学校教师;
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财政专业学生;
1993年7月至1995年4月,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干事;
1995年4月至1997年5月,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
1997年5月至1998年9月,西安市财政局收费管理处处长;
1998年9月至2000年11月,西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
2000年11月至2002年7月,西安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2年7月至2005年2月,西安市阎良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2月至2005年11月,西安市阎良区委副书记、区长,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
2005年11月至2008年8月,西安市阎良区委书记(其间:2003年9月至2006年11月参加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专业学习);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西安市灞桥区委书记;
2010年6月至今,榆林市委副书记。
(来源:榆林日报)
(责任编辑:刘士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