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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如何才能坦然面对调查?(图)

来源:人民网
2010年06月23日14:45
佛山高明区副区长梁瑞强与当地1名商人1名教师卷入网帖案

  据6月22日《南方农村报》报道,6月18日下午,广东茂名市茂港区民政局副局长高某与局长梁某发生口角后,用铁锤击伤对方头部。知情者称,事发前,高某因分管的某项工作遭调查,被上级多次找去谈话,以致“睡眠不好,精神有点问题”。同一天的《广州日报》披露:佛山高明区原常务副区长梁某因涉嫌诬告陷害罪和涉嫌受贿罪,被审查起诉。据称,梁某曾指使他人在网上发帖“诽谤”区委书记的“腐败”问题,起因是区委书记委托市审计局审查梁某分管过的一项交通工作,引起梁某不满,认为是针对自己,遂寻思报复陷害。

  两则“官场现形记”都与调查有关。按理说,调查或审计,都是组织用来考核干部工作的正常手段与程序,何以引起被调查对象的强烈反弹与情绪失控?并导致极端事件的发生?

  可能是一些官员对接受监督还很不习惯。个别官员天马行空惯了,“我的地盘我做主”,权力一向不受约束,将党与政府托付的工作范围当私家花园,“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酣睡”,以致将正常的监督视为“犯境”之举,十分反感。当然,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官员对调查的抗拒也不排除是心虚所致,工作经不起检验,对调查自然有着本能的恐惧,稍有风吹草动即如大难临头,乃至“狗急跳墙”,报复他人或自杀。一些官员不查则已,一查就有问题。高某“揭发”他人不成,反因涉嫌受贿被审查起诉,即证明了此点。

  另外,官员对调查的排斥,也不能不说与“调查”的监督职能被一些不良分子异化了有关。勿庸讳言,在少数地方,正常的监督手段成了官场中打击报复、排除异己的利器,虽是个别,却影响很坏,有着杯弓蛇影的效果。郴州巨贪曾锦春在任纪委书记时,“将纪委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起诉书显示,曾锦春为了给自己行贿的老板办事,顺我者昌,对异己分子则用双规手段“摆平”。不久前曝出的江西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落马案中,媒体报道副厅长许建斌竟动用窃听器等非法手段企图让一名“不听话”的处长“就范”。在这里,“反腐”明显成了“整人”的伎俩。

  要让官员坦然面对调查,根本一条要让审计检查之类的监督成为常态,让每一个官员在调查面前机会均等,避免选择性调查的“整人”之嫌,以此养成接受调查的习惯;同时,让检查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避免监督公器沦为打击异己的私器而令人失去信心。如果对官员的检查监督无孔不入,让官员能干干净净做人做事,又何来面对调查的“一触即跳”?(余人月)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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