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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哥”向民众咆哮有其观念根源

来源:北国网-辽沈晚报
2010年06月24日00:24

  “咆哮哥”向民众咆哮有其观念根源

  杨于泽

  一位广州市民受小区数千群众之托,6月17日到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办理行政复议申请,工作人员以“11点半后不受理案件”为由拒绝受理,另一位公务员则出来向办事市民咆哮。现在该公务员已被调离原岗,但该办某副主任近日把此事定义为“偶发事件”,理由是,“咆哮哥”从业时间短,是在听到办事大厅发生口角后才出来咆哮的,此前也没有收到群众对他的投诉。

  如果说“咆哮哥”的咆哮使民众气短的话,有关负责人的解释则基本上是为“咆哮哥”开脱,其中暗含着某种逻辑。“从业时间短”的公务员,似乎是公务员咆哮的首要理由。办事市民在“争吵”,所以公务员出来咆哮就顺理成章。此前没有群众投诉他,这也成了公务员咆哮的资本。这真是,欲说咆哮合理,何患无辞?

  有关负责人另一未言之言,是认为,“咆哮哥”咆哮纯属个人行为。环顾世界,大概各国也不缺从业时间短的公务员,但向民众咆哮如果不是我们的特产,也以我们这里为盛。对此我们形象地描述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公务员向民众咆哮既是个人行为,也是一种文化氛围、体制土壤的产儿,让我们得窥窗口之内,领略公务员群体“气质”。

  “咆哮哥”并非从业时间短,尚未入道,或者是政府机关里的一个异数。根据报道,那个办事市民坚持认为,在国家规定公务员中午12时下班前,国家机关应该受理市民办事申请。“咆哮哥”出场,是来为同事解围的,类似于“火力支援”,想维护集体的尊严。后来,一名公务员威胁市民“再闹叫保安”,而“咆哮哥”则言“叫什么保安,叫警察”。看!好一幅团结一致、共御“外侮”的画面,大家分明共享着某种文化和气质。

  这种文化和气质到底是什么?“咆哮哥”在咆哮过程中,主要表达了这样的意思:一是政府与人民是授受关系,民众无权对机关“内部规定”提出异议;二是对于敢跟公务员较真的人,他们可以叫警察来实施强制。这怕既有世界观,又有价值观,有着他们对权力与人民关系的现实主义定位。

  有关负责人表态,今后要加强公务员培训,就是说,他们打算以后不咆哮了。公务员停止咆哮,是可以做到的。但他们提前半小时停止对外办事,有的地方规定公务员每天只工作7小时,有些机关干脆让门卫拒办事民众于大门外。一切由乎“内部规定”,国家主人无缘置喙。民众观感,比“被咆哮”更无奈。

  有关方面应当弄清楚,民众的真正诉求是什么。咆哮固然可恶,但民众真正要的,是对政府事务的发言权、监督权。政府应该而且可以做的,不仅仅是停止咆哮,而且要将公仆地位通过制度变现。制度胜于雄辩,也胜于教育或培训。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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