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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无视判决欠账38万不还 经销商追债十年未果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0年06月24日00:30

  南方农村报6月24日报道:近日,为了追回10年前的一笔肥料款,广州萝岗农资经销商钟炎章又一次驱车来到东莞寮步镇小坑村,但村委会负责人却依然对他避而不见。

  “这些年是第几次来到这里,连我自己都记不清了。”钟炎章对南方农村报记者无奈地说,“经过法院判定,这笔欠账早已明确大部分是要小坑村归还的。但是我整整追了10年,从50岁追到60岁,头发也变白了,可钱还是没有拿到。”

  钟炎章认为,小坑村是有意赖账,不肯还钱。他表示今后仍将坚持继续追债。

  村委会欠账38万

  事情起源于10多年前的一笔生意。

  钟炎章回忆,在1998年10月,位于东莞寮步镇的三联胶粘剂厂开始(以下简称“三联厂”)向他购买尿素。“虽然之前没有生意的往来,但他们要的量比较大,我于是很爽快就答应与其合作。”钟炎章说,“而且还答应采取赊销的形式。”没想到,就是因为这单生意,让钟炎章走上了长达十年的追债路。

  据介绍,在1998、1999两年时间内,钟炎章总共向三联厂赊销了65万余元的尿素。“这笔钱他们迟迟没有支付,我开始向他们追款,但是三联厂却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推脱。”钟炎章表示,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他只好诉诸法律,将三联厂告上了法庭。

  经过审理,2003年7月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民事判决书,要求三联厂在该判决生效的10日内,向钟炎章所经营的广州罗岗村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站支付欠款658639.70元。

  不过,事情并没有到此结束。在判决书下发之际,三联厂已濒临破产,厂房被出租,其租金38万元归开办单位小坑村委会所有。

  钟炎章拿到判决书,却追不到欠款。无奈之下,他只好再次拿起法律武器,将小坑村委会追加为欠款的被执行人。

  又经过一年多的审理,2005年8月4日,东莞市人民法院最后下发了一份民事裁定书。记者在这份裁定书上看到,法院认为,“三联厂虽然处于停产歇业状态,但并未注销工商登记,其主体资格尚存在。对于出租三联厂厂房及剩余机器带来的收益,理应归三联厂所有,属于三联厂的财产。小坑村委会虽然为三联厂的开办单位,但因其无偿接受三联厂的财产,以致三联厂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所以小坑村委会应在已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裁定书上明确:小坑村委会应在裁定书送达起10日内向钟炎章支付38万元。

  经销商追债十年

  虽然65万的欠款只有38万有着落,但钟炎章心里总算变得相对踏实,“毕竟总比一分钱都拿不到好,损失减少了大半。”

  可他没想到,东莞市法院的这次裁定却也迟迟没有落实。

  “小坑村委会总以没有资金为由,拖延支付。这明显是赖账。”钟炎章愤愤地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在裁定书下达后他几次来到小坑村,该村负责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避而不见。

  “实在没有办法”,钟炎章第三次请求法院协助。

  在法院的协调下,2006年3月3日,钟炎章与小坑村委会达成了一份“和解协议”,协议确定,小坑村委会在2006年3月6日向法院支付45000元,由法院转给钟炎章;之后每三个月向钟炎章支付3000元,直到付清拖欠余款为止。协议还确定,若小坑村委会不按照协议履行,钟炎章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这份协议上,钟炎章与小坑村委会代理人、寮步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夏良恒均进行了签名。

  但“和解协议”最终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在支付了首期的45000元之后,小坑村委会又开始“赖账”,停止支付剩余欠款。

  一个个希望化为泡影,钟炎章仍不放弃。

  除了亲自到小坑村追款之外,他屡次向各级法院、人大等提出了执行、审计的申请书,却每次都失望而归,毫无结果。“到现在已经足足有10年了,这笔欠款仍然没能兑现。”

  对此,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徐谡表示,小坑村委会在三联厂停业之后,明显获得了租金收益,这一点已被法院所认定,并且下发了民事判决书,但却故意拖延甚至拒绝执行,这明显是对法律的无视。

  南方农村报记者也多次试图联系小坑村村支部书记叶金安,但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立即挂断电话,拒绝对此事作出回应。(来源:南方农村报)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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