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残杀退休教授被判无期
曾因争吵突发精神病两次入院治疗 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被从轻处罚
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敖颖婕
昨日下午,保姆杀害沪上高校退休教授并肢解一案一审落槌,保姆房惠芬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邵教授退休于上海某高校,长年独居。房惠芬自1990年开始在邵教授当时居住的新乐路家中当保姆。由于朝夕相处,两人超越了房东和保姆关系,十分亲密。
由于邵教授的子女定居国外不再打算回国,他便准备将新乐路的房子卖掉,但遭到房惠芬反对,为此两人曾发生争执。其间,房惠芬曾两次突发精神病,被邵教授送至精神病院治疗。房惠芬治疗期间,邵教授将新乐路的房子以208万元的价格卖掉。
2008年,两人入住古北路530弄某小区,仍共同生活。邵教授曾向房惠芬承诺,给其100万元作养老用,但最终房惠芳拿到手的只有20万元。而邵教授曾经说要娶房惠芬为妻的承诺也始终没有兑现。
2009年8月5日8时许,房惠芬与邵教授在家中因经济原因发生争执。房惠芬一怒之下对邵教授实施殴打并扼压其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房惠芬又用锐器将邵的尸体肢解,并于当日下午逃离本市。经鉴定,房惠芬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房惠芬故意杀死一人,已触犯《刑法》相应条款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房惠芬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按法律规定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结合房惠芬在本案中具体行为及相关情节,决定对房惠芬予以从轻处罚,并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