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鉴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保姆情人”杀害老教授被判无期
记者 周柏伊 通讯员 敖颖婕
晚报讯 昨天下午,去年8月在上海古北地区发生的保姆杀人案在上海一中院一审宣判。杀害高校退休教授并予肢解的保姆房惠芬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邵教授退休于上海某高校,长年独居。房惠芬自1990年开始在邵教授当时居住的新乐路家中当保姆。由于长期朝夕相处,两人超越了房东和保姆关系,十分亲密。
因为邵教授的子女定居国外不再打算回国,邵教授便准备将新乐路房子卖掉,遭到了房惠芬的反对,为此两人曾发生争执。房惠芬陪伴邵教授期间曾两次突发精神病,被邵教授送至精神病院治疗。在房治疗期间,邵教授将新乐路的房子以208万元的价格卖掉。
2008年两人入住古北路某530弄某小区后仍共同生活。邵教授曾向房惠芬承诺,给她100万元作养老用,但最终房惠芬拿到手的只有20万元。而邵教授曾经说过的要娶房惠芬为妻的承诺也始终没有兑现。
2009年8月5日8时许,房惠芬与邵望予在家中因经济原因发生争执。房惠芬一怒之下对邵教授实施殴打并扼压邵的颈部,终致邵教授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之后房惠芬用锐器将邵的尸体肢解,并于当日下午逃离本市。
次日20时许,房惠芬在原籍江苏省溧阳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房惠芬患有精神分裂症(偏执型),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房惠芬故意杀死一人,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应条款,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房惠芬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按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结合房惠芬在本案中的具体行为及相关情节,决定对房惠芬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