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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随地吐痰执法遇难题 被罚者称“要钱没有”

来源:亚心网
2010年06月25日04:30
  亚心网讯 (记者 姚丹) 首府6月10日出台规定,街头随意吐痰将处罚五元。规定发布后,乌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始上街抓随意吐痰者,但近两周时间内却频频遭遇执行难。
  这是乌市小西门地下通道口门帘上张贴着的醒目“广告”:“注意卫生 不要随地吐痰”。巧合的是,在它的两旁挂着俄语、会计、驾校等技能培训广告,它们与“不要吐痰”一起上岗,天天面向大众广而告之。亚心网记者 王琦铭 摄

  乌市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从执行情况来看,工作人员主要面临取证、处罚等方面的难题,此外还有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因此,要真正消除随意吐痰现象,重在培养市民的文明意识。

  据了解,首府曾在2003年、2006年两次提出针对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行为进行罚款,然而均因取证难等原因致此项工作不能持续开展。

  现场执法:

  少数市民对罚不买账

  先劝说、再纠正,但到处罚关头,便是“口水仗”的较量。昨天(6月24日),乌市行政执法局3名执法人员在华凌市场、光明路等地,对随意吐痰行为进行调查并现场执法。

  调查过程中,随意吐痰现象随处可见。面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多数人虚心接受,并表示要改正,但也有不以为意者。13时许,在华凌市场,一名20多岁的男子随地吐痰,当执法人员上前教育时,该男子却说:“要钱没有,有胆就在我身上搜……”虽然执法人员拿出文件规定一再解释,但男子就是“坚决不交罚款。”一些过路的市民纷纷停下指责,该男子自知理亏,悻悻地交了5元罚款离开。

  乌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说,很多人认为随地吐痰不算错,就不愿接受处罚;同时由于目前有关随地吐痰的处理规定不够具体,相关宣传力度也不大,以至于还有人不知道随地吐痰要被罚款。因此对这一条例,很多人存在排斥心理,态度好点的会认错了事,态度不好的则会为此发生争执。

  管理部门:

  条例执行存在五难点

  根据乌市此次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随地吐痰、乱倒垃圾违法行为管理和处罚工作的意见》,在城市道路上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的行为,要处罚5元。

  结合此前的教育、处罚情况,乌市行政执法局指挥督察处负责人张义斌说,治理随地吐痰单靠罚款是不够的,长期、连续的严管才会行之有效。但处罚随地吐痰却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罚难、理解意识难和人员不足的困难。

  发现难,在于吐痰是瞬间行为,不能随时随地被执法人员看到;取证难,要求执法人员要配备相应的取证设备,但目前尚未配备相关设备;处罚难则在于很多违规者不认为随地吐痰该罚款,从而引起口舌之争……

  所以,“想要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长时间在街头巡查。”张义斌说,由于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多项执法任务,人员相对不足,对乱丢乱吐现象的处罚分身乏术。他认为,罚款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其实是培养广大市民树立良好的文明习惯。

  市民建议:

  教育罚款要双管齐下

  针对“随地吐痰罚款5元”的条例,市民不但表达了看法还提出建议。

  市民孙先生说,很多男士习惯等公交车时抽烟,容易产生痰,所以在公交车站增设垃圾箱很有必要。在一家私企工作的陈女士也提出,首府很多背街小巷缺少垃圾箱,给一些习惯随地吐痰者“制造”了借口,而有些人会不小心将痰吐在垃圾箱外,因此她建议有关部门适当增加垃圾箱,并考虑重新设计垃圾箱的外形,以方便吐痰。

  家住华凌市场的吴女士说,不少吐痰者之所以无所顾忌、随地乱吐,原因在于以往的处罚措施难以强烈刺激吐痰者,导致其吐时毫无惭愧之心,被罚也毫无羞耻感,所以,既然再次开罚,就要罚到吐痰者心痛;既然教育,就要让他萌生“羞耻之心”。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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