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北区黄女士找了个修理技师修空调,谁知在修理过程中,该技师不慎坠楼身亡。技师家人找黄女士索赔48万余元。江北区法院认为是承揽关系,黄女士不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法院驳回其诉求。
据法院查明,去年6月14日,家住江北区黄桷园的黄女士家的空调坏了,她便找到在江北区春晖园附近开电器维修店的林先生,口头约定费用为400元。
当年6月27日,空调又出故障,黄打电话通知林。林来了后,脱掉鞋子未系安全带进行作业,不慎从5楼坠楼身亡。从人道考虑,黄给了1万元补偿费。
但林的家人认为林与黄是雇佣关系,向黄索赔48万余元。在法庭上,黄称根据《合同法》,林与黄是承揽关系,且林作为专业技师,在作业时应当清楚在5楼维修的危险性,却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坠楼身亡,其自身有重大过错,自己没有过错。
法院驳回了林家人的诉求。
承办该案的法官提醒市民:1、在找人维修家电时,一定要找有资质、有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公司、个体,他们有专业技术和安全常识。2、尽到提醒义务,如果阳台湿滑,要告知维修人员。
记者 莫雪庆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