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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陈水扁家族弊案二审:陈水扁获刑20年 > 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消息

检方认定扁案二审判决轻纵 对扁家全面提起上诉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5日15:51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检方对陈水扁弊案高院宣判结果不服,认为合议庭轻信陈水扁机要费的“机密外交说”,判处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有期徒刑20年;扁子陈致中、儿媳黄睿靓洗钱7亿元(新台币,下同),徒刑比一审骤减5成,罚金刑则骤减8成,判决违法且不符罪刑相当原则,今天(25日)上午对扁家人全面提起上诉。

  采信南线项目说法 违背论理法则

  上诉指出,陈水扁辩称将机要费支应11项机密“外交”,花费8448万元,但他实际领出的费用为8315万元,只有“卡西迪公关公司”、“资助海外民运人士”两案属实,包括“南线项目”中的“甲君”龚金源部分,扁已自承编造,但合议庭还据以认为扁无涉贪,判决违背论理法则。

  书状指出,扁在侦查中提出6件机密“外交”案,审判时追加到11件,“政府”执行公务都是先编列预算,必要时可动用预备金,扁甘冒触犯“刑法”方式,用迂回手法执行“外交”案,且款项2002年即领出,2004年才花费,高院仍采信扁的说法,已违反经验法则。

  公务机要费 未叙明理由

  有关官邸及个人以机要费报销部分,检方指出,官邸内无论养护、植栽、盆景、日用品及食饍经费,皆编有专款,扁的薪俸本来就高于一般公务员,领薪无非是要应付日常生活所需,但合议庭认为扁的西装、理发花费与扁职务有关,却未叙明理由,判决理由不备。

  此外,陈致中、黄睿靓是洗钱案策划者,透过复杂的手段层层挪移汇款,涉入非浅,特侦组起诉时建议对两人从重量刑。

  判决明显轻纵 不符罪刑相当原则

  不过,台北地院一审判决陈致中有期徒刑2年6月,并科罚金1亿5000万元,二审改判陈致中1年2月,并科罚金3000万元,黄睿靓则是一审判决有期刑1年8月,并科罚金1亿5000万元,并支付公库2亿元,二审判决黄睿靓有期徒刑1年,并科罚金2000万元,支付公库1000万元换取缓刑,检方认为,陈致中、黄睿靓刑度骤减5成,罚金刑骤减幅度更是高达8成,判决明显轻纵,不符罪刑相当原则。

  至于吴淑珍部分,检方认为她与扁共涉机要费,合议庭轻信扁的“机密外交说”,刑度从一审的无徒刑改判20年,判决也违背论理法则。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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