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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涉黑组织参与贩毒苗头值得警惕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6月25日16:54
  新华网重庆6月25日电(记者朱薇)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报其惩治打击毒品犯罪情况,目前该辖区毒品犯罪组织性更趋严密,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贩卖、运输毒品的苗头值得警惕。

  据介绍,2009年6月26日以来,重庆一中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6件,其中一审案件24件、二审22件,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分子81人。此外,重庆一中院还受理了这个市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涉毒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此案涉案冰毒高达106万多克、海洛因高达8575克。

  重庆市一中院副院长李生龙介绍说,近年来,由于国际毒潮的进一步加剧和周边环境的影响,重庆的毒品犯罪蔓延趋势明显,大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涉毒案件和吸毒人员有增多趋势,因毒品引发的抢劫、盗窃、卖淫等违法犯罪也呈上升趋势,甚至发生了因吸食毒品引起精神障碍进而故意杀人的恶性案件,给百姓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和谐造成了严重危害。

  在分析重庆毒品犯罪呈现的新特点时,李生龙说,目前毒品犯罪组织性更趋严密,尤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贩卖、运输毒品的苗头值得警惕。如“重庆打黑第一案”龚刚模、樊奇杭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樊奇杭于2009年3月至4月,先后6次安排组织成员李仕军、张茂才到四川省成都市肖辉处购买10公斤冰毒用于贩卖牟利。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染指毒品,利用其组织网络进行毒品犯罪,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司法机关应当提高警惕。 “新型毒品犯罪活动在重庆比较突出,贩卖运输以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为主要成分的麻古发案最多。在重庆一中院审理的毒品案件中,涉及麻古、冰毒、K粉等新型毒品案件占毒品案件总数的57%。”李生龙透露,这些新型毒品由于价格相对低廉、吸食方便、见效快而强、娱乐场所发达与纵容吸食等因素,受到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吸食群体的追捧,已经成为毒品犯罪中的主力品种。

  李生龙还提醒,毒品基本上含有精神活性物质,吸毒者容易出现情绪偏激,产生幻觉、妄想后可能引发恶性案件。如重庆一中院审理的兰小平故意杀人案,兰小平晚上吸食冰毒后,听见其女友与他人通电话,怀疑女友是与情人通话,持刀将女友砍死。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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