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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做开眼术相貌变化 出境签证遇“麻烦”

来源:重庆晚报
2010年06月26日03:02
  本报讯 因为爱美,曾是“眯缝眼”的杨小姐做了开眼角手术,让眼睛变大了许多。由于看上去与身份证上照片明显不同,导致她出境签证出现“麻烦”——必须提供手术病例资料等证明材料,方能办到签证。

  前天上午,家住渝北区东和春天的杨燕(化名)来到三二四医院整形科,要求医生找出她三个多月前的手术记录,并为她出一份特殊证明——她的确做了开眼角手术。为了万无一失,还让医生附上了手术前后对比照。

  杨小姐称,她的男朋友在香港做生意。上月个底,她打算前往香港,并根据出境签证的相关规定填写了相关申请表,按要求附上了近期的彩色照片。意外的是,办证人员仔细核对后,称她的相貌与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差别很大,无法办理签证。这时,杨小姐才想起,自己三个月前在三二四医院整形科做了双眼皮手术。在她的解释下,工作人员才要求她到医院开相关证明,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昨日,记者了解到,整形越来越受市民的青睐,这种因整形导致办理签证遇“麻烦”的事件时有发生。据了解,去年,一名办签证的女士也因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照片与其本人面貌差别很大,到医院开了整形手术证明后,才办到了相关证件。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相关人士称,近年来,人们对自己的形象越来越重视,做整形美容手术的人越来越多,他们通常做割双眼皮、隆鼻、隆下巴、打瘦脸针、去除暗疮、去痣之类的整形美容手术。不少人整形后,相貌与身份证及户口簿上面的照片差别很大,因此,对于差别太大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警方人士称,公民如果已持有有效出国(境)证件的人整形了,本人需提交整容后的照片、合法整容机构提供的整容病历及证明等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更换户口、身份证,随后持换发的户口、身份证、整容证明,再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重新换发出国(境)证件。

  记者 黎奎
(责任编辑:ren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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