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通过2012年政改方案
曾荫权:香港民主发展进入新里程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25日在立法会通过政改方案后表示,2012年政改方案获得通过,是令人激动的历史时刻,标志着香港民主发展进入了新里程。
香港特区立法会24日和25日均以超过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投赞成票的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这意味着特区政府提出的2012年政改方案获得通过。
曾荫权说,政改方案获得通过清楚表明,只要坚持沟通,坚持理性,通过对话缩小分歧,就可能达成共识。
曾荫权表示,香港各政团、立法会议员和社会都认为基本法是香港的基石。正是由于香港主要政团愿意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内理性讨论政改问题,沟通大门才被打开,才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向和方法。政改方案获得通过,为香港营造了讲求互信、对话、包容、共赢的社会氛围。
曾荫权说,特区政府将会尽快把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两个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专题文字据新华社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发表谈话
香港通过2012年政改议案符合公众愿望
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6月24日、25日在立法会表决时分别以超过全体议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赞成获得通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就此发表了谈话,全文如下: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6月24日、25日以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分别通过了特区政府提出的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修订议案。这一结果符合香港公众的普遍愿望,也是中央政府乐于看到的。我们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立法会和社会各界人士为此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赞赏。按照基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两个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将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分别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备案。
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推进香港政制的民主发展,是中央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我们衷心希望香港各界人士与特区政府一道,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为保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而共同努力。
背景
细说香港特区
2012年政改方案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0年4月14日向特区立法会提出《2012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建议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2012年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人数由800人增至1200人,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人数维持在选举委员会人数的八分之一;2012立法会选举中议席数量由60席增至70席,其中分区直选和功能组别各增加5席等。
2010年6月21日,特区行政长官曾荫权宣布,特区行政会议同意在本地立法层面,接纳以“一人两票”模式产生2012年新增的5个立法会功能组别议席的建议,并将在特区立法会2010年秋季复会后提出本地立法建议。
在接纳“一人两票”政改建议后,2012年新增的5个功能组别议席将采用由直选区议员提名、再由原来不具有功能组别投票权的已登记选民选举产生。这样,香港将实现所有选民在特区立法会选举中“一人两票”,即一票投给地区直选议席、一票投给功能组别议席。
2010年6月23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开始就2012年政改方案进行辩论。在24日、25日的表决中,分别以超过全体议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多数票赞成,通过了关于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订议案,从而通过了香港特区2012年政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