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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最高可获助500万

来源:南方日报
2010年06月28日09:03

  东莞启动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

  领军人才项目最高获助500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进)未来3-5年内,东莞将面向海内外引进50余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年初,东莞市政府出台的人才暂行办法中提出了这一目标。记者获悉,该引才工程于近日启动。

  申报人须签订意向工作合同

  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有明确创新创业目标,符合东莞产业发展需求,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的人均可提出申请(具体条件见链接)。

  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合同,如已签订合同或在岗,其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08年1月1日之后。自主创业的人才,其企业需成立在5年以下,且拥有的核心技术产品已产业化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

  用人单位物色确定引进领军人才对象后,如为市属单位,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可申报;如为镇(街)所属单位、非公有制单位,经所属镇(街)党政办审核后可申报;中央、省属单位,经单位审核即可申报。符合条件但尚无承接单位的个人,还可向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毛遂自荐”。

  材料申报7月31日截止

  申报人需提交个人基本情况资料、个人主要业绩证明以及申报书等材料,今年申报的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在初审、专家评审等多个环节后认定通过者,将被确定为新引进领军人才。

  规定要求,企业引进人才后,需6个月内到岗工作,在莞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原则上人事关系需调入东莞;从国外引进拥有外国国籍和港澳台永久居民,或国内引进的两院院士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每年在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拟建企业的人才,自确定为创业领军人才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

  申报成功可获多项补贴

  根据规定,申报成功的领军人才,政府将按照项目分类给予资金扶持,主要包括创业扶持和创新扶持。其中,在创业扶持方面,A类领军人才项目,最高可获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资助,B类最高可获300万元,C类最高为100万元。创新扶持也分两类,A类可获100万元创新资金资助,B类资助资金为50万元。

  此外,领军人才还可享受其他优惠,包括“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5年内免交租金;或给予10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租金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30元/月,限期5年”等。落户定居东莞的项目领军人才,可获得20万元的安家补贴。

  链接

  创业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海外大型机构丰富的组织和领导经验,属于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熟悉行业规则和国际惯例。

  2、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且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够进行产业化,尤其是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电动汽车、半导体照明、太阳能光伏、生物制药等领域。

  3、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知识产权清晰,市场前景广阔。

  创新领军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解决东莞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项目技术攻关和工艺操作难题起关键作用,或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转化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2、拥有自主创新技术,对东莞科研基地建设和发展起重要作用,或对制定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起关键作用。

  3、在东莞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项目能够带动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或带领相关项目参与评比,取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责任编辑:new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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