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白雨 通讯员张茂玉)朋友毒瘾发作,黄某将其捆绑帮助其戒毒,却致人死亡。25日,襄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7年,王某从汕头打工回襄樊,在朋友黄某家中帮忙装修。
当年6月26日凌晨,王某毒瘾发作。黄某见王某难受,劝其到戒毒所去,王某执意不肯,说“你把我捆起来,等毒瘾一过就行了。”
黄某找来胶带纸将王某捆绑,被王某挣开。王某又要求黄某用装修用的铁丝、铁链将其捆绑。
在王某的授意下,黄某将其捆好后,外出买材料。当日下午5时许,黄某回来发现王某脸色发白,头冒汗,急忙叫人对王某施救,并拨打120。
王某送往医院后,黄某越想越害怕,怕王某死亡,就买了一张火车票逃离襄樊。
王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尸检鉴定结论为:吸食毒品后体位性窒息死亡。
去年9月22日,黄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当日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黄某帮助他人以捆绑的方式戒毒,应当预见可能造成的后果,但因疏忽大意未预见,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黄某的辩护律师对指控黄某有过失致人死亡不持异议,但请求法院在量刑时,考虑法定和酌定从轻或减轻情节。
法院表示,此案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