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顾瑞珍)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28日向媒体通报,环保部近日会同多个部门,对重点流域22个省份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2009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结果显示,八成断面水质监测达标,六成规划治污项目完成。
考核涉及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过去一年,这22个省份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大治污工作力度,全面推进重点流域污染防治。
截至2009年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56个考核断面中,125个断面水质达标,占总数的80.1%。列入规划的2714个治污项目,已完成(含调试)1762个,占64.9%,较上年增加18个百分点;在建623个,占23.0%;前期准备243个,占9.0%;实际完成投资987.4亿元,占总投资的58.4%。淮河、海河、松花江流域项目进展较快,项目完成率在70%以上。
陶德田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三湖”流域水质断面氮磷污染依然严重,总体水质没有明显改善;规划实施进展不平衡,尚有86个列入规划的治污项目未启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滇池、辽河流域规划治污项目进展较慢,项目完成率低于5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亟须提高。
环保部强调,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要加快规划项目实施进度。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加快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脱氮、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城镇污水处理率;落实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政策措施;加快再生水设施建设和推广利用。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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