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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再出新政整治全市湖泊 重现“梦里水乡”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6月28日18:22
  中新网武汉6月28日电 (记者 张芹) 武汉素有“百湖之市”美誉,曾经市内数百个大小湖泊星罗棋布,遍布三镇。然而近10年,武汉中心城区湖泊面积锐减,针对日益严峻的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该市政府近日颁布《湖泊整治管理办法》,重拳整治全市湖泊。

  随着武汉市经济的发展,城市在建设的同时,湖泊也随之变迁。建国初期,武汉市中心城区大小湖泊达127个,然而目前仅剩38个,总数已不及50年代初期的1/3。清澈的湖水受到人为污染,水质不容乐观;大片湖区渐遭蚕食,变身为繁华的街市、鳞次栉比的楼宇,湖泊整治工作刻不容缓。

  新《办法》根据该市湖泊的不同特点,遵循有利于湖泊自然修复、有利于建立良性生态系统的原则,采取“—湖—策、—湖—景”的方法,制订湖泊整治方案。明确湖泊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湖泊整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为全市166个湖泊指定“湖长”,建立湖泊日常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直接负责人员整治保护湖泊不力将被问责。

  近几年,武汉三镇“湖景房”盛行,大量湖泊岸线遭到蚕食。针对这一情况,新《办法》明确规定“湖泊绿化用地线以湖泊水域线为基线,向外延伸不少于30米;湖泊外围控制范围以湖泊绿化用地线为基线,向岸上延伸不少于300米”。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在此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区域内将统一建立环湖、滨水绿化带,方便市民亲水赏湖。

  武汉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科长尹淙泉介绍,此次颁布的《武汉市湖泊整治管理办法》是继2002年该市出台的全国首部湖泊保护地方性法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及2005年配套出台的政府规章《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后的又一护湖新规,相比前两者更具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护湖职责,针对水环境恶化等问题,突出整治,强化维护工作。其体系之完备,在全国地方性湖泊湖泊治理法律规章中尚属先例。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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