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绍兴6月28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魏金金)浙江绍兴古董界被人称为“行家”的王某,发现自己花20多万元买的 “金元宝”居然是包金的,差点没晕过去。所幸骗子最终落网,日前绍兴县法院一审判决柯某和刘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1月12日,柯某和刘某来到绍兴县一家古玩店,店老板王某接待了他们,二人先以4扇屏风和1个侍女像为饵试探王老板的眼力,王老板表示上述物品价值不大没什么兴趣,随后,柯某便依照与刘某的事先约定,从包中拿出1只包金工艺品“金元宝”,由刘某谎称该“金元宝”系柯某家祖传古董,因柯某赌博欠债现急于出手。
1700多克的金元宝不是一笔小买卖,王老板有点心动又有点犹豫,骗子们显然明白王老板的顾虑,说是可以拿去做纯度检测。绍兴一家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是,“金元宝”表面是纯度为97、98的黄金。
事后王老板表示,这鉴定的环节就是骗子精心策划的阴谋。因为一般的鉴定机构只能对金属做表面检测,该金元宝采用包金工艺,表面为金确凿无疑,而要做内部检测必须要做密度法,但这么大质量 的“金元宝”,绍兴这家鉴定机构根本无法完成。
回去的路上、刘某佯装建议王老板再做检测好放心,并要求私下给予好处费。回到古董店后,双方最后商定该 “金元宝”价格为25万元元,4扇屏风和1个侍女像共计价格1.2万元。至傍晚时分,两人见王某已筹集到24.2万元,便提出余款2万元可日后再给便离开了。而老实的王老板第二天想将余款交给他们时,才发现对方的电话再也无法打通。
在庭审过程中,柯某和刘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害人王某具有专业知识背景,根据古董交易的行规和惯例,卖家没有如实告知义务,全凭买家眼力,不打假,不三包(包退、包换、包赔)。那么两人的行为到底是古董行业潜规则还是刑事诈骗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金元宝”系采用包金工艺的现代工艺品,不是古董。柯某、刘某明知如此,仍设局谎称“祖传古董”、“纯金制造”,并通过做检测、私下要求拿好处费等,诱使王某更加相信该“金元宝”系纯金制造。
虽然本案所涉诈骗行为大部分发生于古董店且与古董交易同时进行,但柯某、刘某将涉案“金元宝”出售给王某,并非古董交易,实际上是“黄金买卖”,交易双方共同去检测该“金元宝”的成份充分表明了这一点。王某是否具有鉴别古董的能力,并不影响其受柯某、刘某欺骗而错误地认为涉案“金元宝”系纯金制造,以致自愿出资购买。
柯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属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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