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体通报,环境保护部近日会同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分别对淮河、海河、辽河、松花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黄河中上游、太湖、巢湖、滇池等重点流域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22省区市”)水污染防治“十一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结果显示,八成断面水质监测达标,六成规划治污项目完成,但“三湖”流域水质污染依然严重。
陶德田同时又指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三湖”流域水质断面氮磷污染依然严重,总体水质没有明显改善;规划实施进展不平衡,尚有86个列入规划的治污项目未启动,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滇池、辽河流域规划治污项目进展较慢,项目完成率低于50%;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亟须提高。
他强调,针对考核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规划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监管力度;三是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29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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